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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7日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充分发挥学院(书院)、学生集体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学院(书院)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拟于近期开展河南科技大学“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书院)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

二、时间安排

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

三、评选原则

1.以评促建。通过示范单位评选,不断加强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硬件条件、工作队伍、工作水平、特色凝炼等建设。

2.突出运用。充分运用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阵地,开展丰富多样、特色鲜明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注重实效。充分发挥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的作用,注重帮助学生及时解决存在的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评选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各学院(书院)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评审小组,依照“河南科技大学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建设标准”,通过材料审阅、现场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评选出我校“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若干。

五、考察办法

对照“河南科技大学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建设标准”进行实地考察。

1.听取工作汇报。(8分钟以内)

2.现场材料审阅。审阅学院(书院)已申报的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

(1)河南科技大学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申报表。

(2)学院(书院)近三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字数2000字以内。

(3)对照“河南科技大学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建设标准”提供支撑材料1份。

六、评选表彰

1.开展“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评选工作,是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不断完善心理育人工作体系的重要手段。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更好条件。

2.评选确定的“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学校授牌表彰,并给予专项经费予以资助建设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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