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切实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充分调动心理委员队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在传播心理健康理念、搭建沟通桥梁、促进心理成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决定开展河南科技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心健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认真履行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及朋辈心理帮扶等,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4.担任班级心理委员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职,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心理活动,配合学校和学院、书院开展心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5.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心理委员培训,学习完成相应的系列课程。
6.定期与班级同学交流,了解同学的基本心理情况,主动开展心理帮扶工作。
二、评选流程
1.名额设置
各学院、书院根据评选条件及各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实际情况推荐学生参加评选,以学院、书院人数为标准,两千人以上学院、书院可以推荐3人参加评选,两千人以下学院、书院可以推荐2人参加评选。
2.评选程序
学生个人自愿申请,提交下列评选材料到各学院、书院。
参评学生支撑材料:报名表,在校成绩单,所获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个人风采展示材料:高清生活照1张,约150字的个人简介,个人风采展示视频。
风采展示视频制作要求:
内容导向: 真实健康、积极向上,体现正确的价值观念与丰富的思想内涵。
技术规格: 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幅:高清16:9;格式:MP4。要求整体风格统一,视觉效果好,且不得添加任何水印。
学院、书院评选,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中心汇总学院、书院评选结果,并在本科生工作部(处)网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宣传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及工作经验。
2.学院、书院在评选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3.学院、书院于10月31日之前将参评学生的报名表、汇总表、支撑材料(在校成绩单、荣誉证书等)扫描件、高清生活照1张、15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和风采展示视频的电子版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xlzx@haust.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书院)+优秀心理委员”,报名表和汇总表纸质版送至开元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接待室(医科6号楼606)。
联系人:段晓伊
电话:0379-63682556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