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勇担历史使命,奋力书写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位学生),需从获评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中推荐产生。
二、认定名额和标准
各学院、书院要严格按照《2026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要求,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认定申报。
(一)三好学生认定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良好社会风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牢固树立追求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具有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认定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
(三)先进班集体认定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营造温馨和谐的宿舍文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整体精神风貌积极向上。
三、认定程序
(一)学院、书院推荐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定、推荐过程中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认定结果公开,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学校对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并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和团省委报送推荐结果。
往年已经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报送与认定
请各学院、书院于5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2)、信息填报表(附件3、附件4、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haust.edu.cn),纸质版报送至致远楼212室。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64231747
请各学院、书院认真审核报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数据格式严格符合填写要求。
四、认定奖励
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对认定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学校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获奖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
五、有关要求
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制定认定方案,细化标准流程,严格按照认定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好认定和推荐工作,加强过程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要注重实效,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带动更多大学生向先进对标看齐,练就实干本领,勇担时代重任,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本科生工作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