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充分调动国防生在军政训练和学习工作中的积极性,激发国防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海军有关评选优秀国防生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在国防生中开展2007至2008学年“优秀国防生”和“优秀国防生标兵”评选活动。
一、评选指标及分配
(一)优秀国防生
04级海军国防生,4名;
05级海军国防生,5名;
06级海军国防生,4名;
07级海军国防生,2名。
(二)优秀国防生标兵
全体国防生内择优推荐2名。
二、评选时间及程序
3月27日,宣传动员。由国防生大队组织全体国防生进行评优宣传动员,公布评选标准和办法。
3月28日,个人自荐。符合优秀国防生评选标准和条件的国防生,对本学年的思想、学习、训练等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推荐表向中队自荐。
3月31日至4月1日,中队评议。以中队或年级为单位,由中队长组织全体国防生进行民主评议:自荐者汇报一年来的全面情况,特别是思想、学习、训练、完成任务以及有无挂科或违纪等情况。中队按照优秀国防生评选标准,向国防生大队推荐候选人。
4月2日,大队初评。国防生大队认真核查国防生现实表现和本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等情况,作出鉴定意见,按照分配名额1:1.5比例,评选出拟受表彰的预选对象,连同简要事迹材料报选培办。
4月3日,综合评选。选培办、学生处、国防生大队对预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并将评选结果公示。
4月7日,上报审批。选培办填写个人奖励登记表上报海军政治部审批。
三、评选办法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优秀国防生评选办法(试行)》执行。
四、奖励与表彰
获得“优秀国防生”、“优秀国防生标兵”称号者,由海军政治部颁发证书、证章,每人分别奖励1000元和2000元奖金,填写奖励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优秀国防生标兵入伍后参照军队院校优等生标准,高定一个工资档次。
五、几点要求
1、全体国防生要充分认清评选优秀国防生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表彰先进,进一步坚定国防生爱军习武,立志成才的决心,激发献身国防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2、大队要通过评选,在全体国防生中间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把比思想、比学风、比作风贯穿于评优活动的全过程,真正比出干劲、比出士气、比出团结。
3、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海军驻河南科技大学选培办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处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