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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情系特困生 严冬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16年10月24日 17:12  点击:[]

各学院、国防生大队:

近几年来,我校不断完善“奖、贷、助、勤、减、缓、保”七位一体的奖励和解困助学资助体系,每年发放各类资助资金近6000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万余名(人次)。为进一步解决因家庭变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促进他们健康地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情系特困生,严冬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特困生,主要指以下八类:

1.父母均亡故的学生;单亲家庭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父母双方残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4.家庭无收入(指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5.持《城乡低保证》或《特困职工救助证》家庭的学生。

6.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7.家庭成员遭遇意外伤害、车祸或突发重大疾病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学生;学生本人因重大疾病导致特别困难的学生。

8.少数民族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活动办法

1.学院组织申报

各学院根据每一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学生经济困难的动态信息,认真排查以上八类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提出给予具体资助的初步意见,于2011年12月12日(含)前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2.学校审批与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

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情况进行审查,并结合学院提出给予适当资助的初步意见,经研究后确定临时困难资助金额,由学院组织填写发放表并通过学生银行账号发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活动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悉心排查、关爱每一个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并将此项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以资助手段温暖特困生,以励志教育培养特困生,从而实现资助和育人的双重功效。

2.本次活动对象仅限以上八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各学院申报的材料应实事求是,上报应准确及时,以确保此项活动如期顺利进行。

附件:河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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