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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CET考试温馨提醒

2016年10月24日 17:12  点击:[]

各位同学:

2011年12月17日是CET考试时间,为了保证同学们考试顺利,特作如下提示:

一、按照CET考试要求,12月16日下午须清理考场,请同学们届时自行清理考场内的书本、文具等个人物品,以免遗失。

二、CET考试开始后,所有未报名参加考试的同学,应按照所在学院要求参加集中点名。

三、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CET-4:8:45;CET-6:14:45),15分钟后(即CET-4:9:00;CET-6:15:00)将不能入场。

四、除有特殊原因且经过允许外,考生在CET考试开始后至结束前不能离开考场。

五、利用高科技通讯工具作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下列行为被视为违纪行为:

1.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而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7.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上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

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6.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7.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八、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考试者成绩无效。

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和学生申诉遵照相关文件执行。

祝同学们顺利通过CET考试!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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