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对违纪学生进行跟踪教育的实施意见》及《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对违纪学生处分解除或降级的实施细则》的条件要求,请本学院受处分学生中经过跟踪教育符合解除原纪律处分条件的违纪学生跟踪教育材料,于1012年12月5日前报学生管理科,逾期不再办理。
材料要求:书面材料按照跟踪教育记录表里的项目要求认真填写,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粘贴在指定位置,交验原件,电子材料按汇总表内容要求填写后发在xsglk@mail.haust.edu.cn。汇总表格式已发在各学院邮箱。
学生处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列表:
跟踪教育汇总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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