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部门:学生管理科
一、学生工作处召开评先评优工作会议,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分配各类指标;
二、各学院召开相应工作会议,安排、布置评先评优工作;
三、各专业班级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开展评先评优推荐工作,其结果上报学院;
四、经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五、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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