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⑴公开书写、制作、张贴、投递、散发有非法内容的大小字报、传单、标语等,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混淆视听或混乱,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给予组织者记过以上处分,参与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⑶组织或煽动闹事,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正常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给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⑷组织开展未经批准的社会政治、学术活动,或举办未经批准的集会、沙龙、俱乐部等,给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⑸违反学生团体管理规定,组织成立、加入未经批准的非法组织并开展活动,非法出版各种刊物,给予组织者记过以上处分,加入者警告以上处分;
⑹组织、参与邪教、迷信活动,给予组织者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参与者记过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