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⑴ 学生在减免学费后一个学年内,凡出现违法违纪、奢侈浪费及其它违反国家资助政策行为者,学校将责成其补交学费,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⑵以弄虚作假手段获得减免学费资格者,除退赔减免学费金额外,在校期间不得再申请享受学费减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⑶中途退学或出国者须补交已减免的学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上一条: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还可以享受其它资助政策吗? 下一条:减免学费的比例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