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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大美学工”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2023年06月20日 10:52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23〕206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推荐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提升学生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载体,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2.育人成效突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高校特色,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和难点创新思路,参与学生受益明显,品牌推广成效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3.品牌积淀深厚。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应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引领学生发展、塑造学生品格、助力学生成长等方面品牌优势明显,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职业素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深受学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热爱学生工作。把做好学生工作作为事业追求,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勤勉尽责,担当作为,悉心培养学生,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以学生工作的大美之情,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大美之行。

3.业务能力突出。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理论水平过硬,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技能熟练。善于思考,勇于创新,解决学生工作中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强。

4.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和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书院)初选、推荐

各学院(书院)参照附件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初选工作。 6月30日之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推荐1项学生工作品牌和1名优秀学生工作者,并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党委本科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sxjy@haus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2.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遴选1项优秀学生工作品牌和1名优秀学生工作者人选参加河南省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人员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校实际和各学院(书院)特色,提交详实的奖项评审材料,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

2.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释放我校学生工作活力,展示学生工作优良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再上新的台阶。

                                          本科生工作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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