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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下半年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2024年03月18日 16:48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2023年参加了洛阳市大学生医保的学生,门诊发票日期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总额不超过600元。

二、报销办法

(一)普通门诊的就医要求。学生原则上应到校医院就诊(急诊除外),确需转诊的,须经校医院签批转诊证明就医。

(二)普通门诊报销凭据。校医院的报销凭证为河南科技大学校医院药费报销单据;校外医院的报销凭证为转诊证明和校医院审核过的门诊收费专用发票。发票审核以学院(书院)为单位联系校医院集中审核,校医院审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额度。到校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为80%;到校外医院的报销比例为65%。全年不超过600元。

(四)学生寒暑假、在外实习以及突发急诊治疗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校医院补办转诊手续和发票审核,产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以按照此办法执行。

三、报销方式

本次门诊报销,采取线下报销的方式进行;关于住院报销,学校不再受理,学生到洛阳市民之家二楼社保窗口自行办理。

四、报销程序

负责老师审核《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信息表》→学院打印《学院门诊医疗费报销汇总表》、学生签字→核算老师、学工办主任、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提交资助中心审核、汇总→提交财务处→报销金额转入学生的银行卡中。

学院审核的重点:一是学生是否在学校参保,是否在报销有效期内;二是学生姓名和建行卡号必须填写正确,否则无法到账;三是票据金额折算后,与《信息表》、《汇总表》金额是否一致;四是专用发票是否有校医院审核专用章(校医院发票不需盖审核章)。

五、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4年4月1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和报销材料交到致远楼306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资助中心邮箱zzzx@haust.edu.cn。

(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门诊报销,包括材料的审核、汇总、报送等,由研究生院负责。

(三)《河南科技大学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信息表》按照《学院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汇总表》的顺序整理。

本科生工作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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