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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助学 筑梦 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比赛活动的通知

2016年10月24日 17:24  点击:[]

各学院、国防生大队: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励志教育,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资助政策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先进事迹,歌颂党的好政策,感恩母校的关怀,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口号和主题

本次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起止时间

2015年04月28日至10月30日。

三、活动对象

主要面向接受过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学生,同时欢迎受助学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

四、内容及作品要求

(一)征文

1、征文大赛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2、题目和字数不限,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3、对象主要面向接受过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学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

(二)图片

1、图片大赛的主题是“我的家我的梦”。

2、主要面向接受过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学生。可由参赛者本人或者请周围的人,用手机或者相机拍摄自己或自己的家庭在学习或生活中的瞬间,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讲述关于自己、父母或家庭的梦想以及缘由,照片要求不小于1M,格式为JPG。

3、参赛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一经查实有抄袭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作品所有权属作者本人,学校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拥有获奖作品管理使用权,可以任何形式收录、展示和传播其参赛作品。

(三)投稿要求

1、学生在1000人以下的学院,征文类作品报送不少于100篇;学生在1000人以上学院,征文类作品报送不少于200篇;图片作品报送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均须按要求填写活动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需纸质和电子各一份);参赛作品只需上交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报名表和作品电子稿打包发送到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为:“**学院2015年助学征文材料汇总”,报名表与作品文件统一命名为“学院+专业班级+姓名报名表/作品”。纸质报名表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于11月2日前统一交至农学院学工办(周山校区4号行政楼304办公室),电子邮箱:kdzw2015@163.com。

五、奖励办法

此次活动设优秀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1.优秀作品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2.指导教师奖若干名:每份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名,一位教师指导多份学生作品获奖,颁发获奖级别最高的荣誉证书。

3.优秀组织奖8名:按照各学院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报送全国资助中心材料及全国比赛中获奖情况,评出8个优秀组织奖,要求如下:

(1)具体活动方案:学院有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工作安排;

(2)资料完整、效果显著:学院能够按照活动方案开展工作,各种资料保存完整,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参赛作品。

4、在全国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将优先受助或相当于受助资金的奖励。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活动对学生尤其是对受助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感恩、励志成才教育,以达到“助学、筑梦、铸人”的目的。

2、各学院认真组织本院受助学生积极参赛,参赛学生要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在全国获奖的征文和图片类作品,提高作品质量。学院上报学校的作品要认真筛选,并按要求(附件1)填报报名表和(附件2)录入打印文稿。

3、作品一定为原创,不得上网下载抄袭。对发现抄袭或类同的作品,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取消当年的受助资格。

4、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上报活动方案、反映活动开展情况的材料和总结报送农学院学生办。

七、主办与承办:

本次活动由学生工作处主办,农学院承办,如有疑问,可联系农学院张老师:6428197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5年04月27日

附件:1、2015年征文比赛活动报名表

2、作品文档录入打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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