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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2016年10月24日 17:24  点击:[]

按《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近期认真做好2015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15〕50 号)文件要求,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各学院须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广泛宣传开行95593客服热线。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进行个人信息修改、完善。为方便贷后管理,请借款学生务必将两位联系人详细信息录入系统并且两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不能相同,同时户籍地址必须具体到村或者小区楼栋,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未还清贷款毕业学生在校期间须在“在线系统”修改现通讯地址(暂按其家庭住址修改;学生毕业后若通讯地址已确定,须按其实际通讯地址变更);

2、学院贷款负责人登录“业务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确认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

3、学院贷款负责人登陆“业务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选择毕业年份,点击下方的“批量导出毕业确认表”,导出后打印,每人一式三份,均需签名、捺手印,本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如果信息有误可在确认表上标注后签名、捺手印,同时请各学院按“附件2:毕业确认信息错误统计表”对错误信息进行统计上报;

4、学生登录“在线系统”-“毕业确认申请”-确定之前修改信息已由学院贷款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点击“确定”,毕业确认完成;

5、学院贷款负责人登陆“业务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选中状态为“申请确认”的学生,点击下方的“毕业确认审核”。

6、请各学院对贷款毕业生所留联系方式进行真实性核实,并按照“附件1: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联系方式核实结果记录表”上报核实结果,需加盖学院公章。

7、各学院务必认真逐一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是否正确,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数据信息应及时修改,对于学院无权限修改的数据需通过错误统计表(见附件2)提交,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按照附件3上报校资助中心,由校资助中心提交到省资助中心统一修改;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应随贴息截止错误信息一并上报至学校资助中心,按附件4格式统计。

请各院(系)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17:00前将贷款毕业生联系方式核实情况表(附件1)、毕业确认信息错误统计表(附件2)、贴息截止日错误信息统计表(附件3)、贷款到期日错误信息统计表(附件4)、资助中心留存用的毕业确认表,报送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开元校区致远楼106房间)。注:若学院贷款未结清毕业学生信息无误,附件2、3、4不必报送。

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到此次数据核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上述时间规定完成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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