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降级违纪学生原处分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⑴受处分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解除或降级的书面申请;
⑵每年11月底之前,各学院把符合解除条件的学生跟踪教育材料及处理建议上报学生工作处;
⑶每年5月底之前,各学院把符合降级或解除原处分的毕业生跟踪教育材料及处理建议上报学生工作处;
⑷学生工作处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并形成解除或降级决议。
上一条:申请降级或解除处分的材料都有哪些内容? 下一条:受跟踪教育的学生什么时候可以提出降级或解除原处分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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