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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4年04月12日 16:15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努力成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位学生),需从获评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中推荐产生。

二、评选名额和标准

各学院、书院要严格按照《2024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要求,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申报;从本院本次推荐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中择优推荐至多1名作为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牢固树立追求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具有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在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三好学生标兵要优中选优,更加注重考察学生政治素养、品行操守、学习成效、服务奉献、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广受师生认可和赞誉;勤奋刻苦,矢志奋斗,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在所学专业领域有建树、有成果,成为学习的先进表率;学以致用、回报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优异,事迹突出,运用所学知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体魄强健、情趣高尚,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审美情趣,躬身劳动实践,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探索创新、勇攀高峰,勤于钻研专业知识,善于吸收前沿成果,积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研究生层次还应具有更高学术造诣。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班级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书院推荐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学校对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和团省委报送推荐结果。

往年已经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报送与评选

请各学院、书院于4月23日中午12点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2)、信息填报表(附件3、附件4、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haust.edu.cn),纸质版报送至致远楼212室。

对推荐的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需填写申报表(附件6),同时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合并制成1个PDF文件)、纸质版和正面免冠照片,本科生工作处将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最终确定1人上报省教育厅和团省委。

请各学院、书院认真审核报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数据格式严格符合填写要求。

四、评选奖励

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对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获奖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

五、有关要求

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制定评选方案,细化标准流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加强过程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要注重实效,以评选工作为契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带动更多大学生向先进对标看齐,练就过硬本领,勇担时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联 系 人:王乃仟

联系电话:64231747

本科生工作处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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